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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产假期间回公司发现工位没了?电台第11期
2024-09-09 16:04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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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在劳动者产假期间是否能通过因公司发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?

劳动者A在怀孕期间依法享有产假,企业B的行为可能侵犯了A作为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,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等情形,降低其工资、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

 

01、240011案件-劳动调解纠纷案概述
在企业B工作超过两年的劳动者A,在怀孕期间依法申请了98天的产假,并获得批准。然而,劳动者A的产假原定至2024年8月12日结束,可企业却在劳动者A休产假期间,通过微信通知,因公司发展需要,原有岗位已被取消,且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。企业未与劳动者A充分沟通,单方面删除了A的门禁权限并搬空了工位。

 

劳动者A的认为企业的行为等同于在产假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因此,A某向鼓楼区劳动争议协调中心提交申请,要求企业在合理范围内接受调解,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和适当的补偿。本平台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,在取得双方同意后,正式受理该纠纷。并向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提交案件,请求调解。

02、240011案件-调解过程
接到调解申请后,调解员迅速介入,深入了解案件详情。经过了解,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,调查发现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疏漏,特别是在员工产假期间的处理方式不当。企业对劳动法的认知不足,态度较为强硬,坚称没有在产假期间辞退员工,而是员工A本人不愿意返岗。在调解员的积极沟通下,指出企业其在处理劳动合同和员工权益方面的错误(妇女权益保障法:劳动者A在怀孕期间依法享有产假,企业B的行为可能侵犯了A作为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,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等情形,降低其工资、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。)。同时,调解员也与劳动者A进行沟通,了解其诉求,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。

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调解员积极促进双方的沟通与协商,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。可惜的是,虽经过细致的沟通和多轮的协商,双方仍无法达成协商一致。

03、240011案件-调解结果
企业不同意线上调解,案件进入下一阶段,劳动者提交线下仲裁申请,后续结果敬请关注。
04、240011案件-案件点评
这起劳动争议事件,凸显了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的重要性。同时,也提醒了劳动者在面对权益受损时,应积极寻求多种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 

本案件为真实发生且录入线上劳动争议协调平台,其中具体姓名与公司已使用化名,中心每日处理案件较多,多数案件将出现雷同,若与您身边的例子相似重合,请勿不适。推文中图片素材信息来源于网络,若有异议敬请联系后台修改,本文内容未经允许请勿随意转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