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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新规:公积金强制缴存、试用期缴纳解读
2025-02-17 15:20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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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社保缴纳的强制性已深入人心的当下,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缴存,却让不少人感到困惑。除此之外,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缴纳公积金,公积金追缴有没有时间限制,这些问题也备受关注。接下来,我们就一起深入了解这些问题。

一、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缴存?
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15条,单位录用职工时,应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,并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;第20条明确单位要按时、足额缴存,不得逾期或少缴;第37条指出,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,将被责令限期办理,逾期不办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

另外,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条,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,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人员不属于强制缴存对象。不过,出于买房需求,不少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人员有缴存意愿,深圳、苏州等地也在探索他们的缴存做法。

二、多地已实施公积金强制缴存政策

1、贵阳: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已纳入《劳动合同示范文本(通用)》《劳动合同示范文本(劳务派遣)》和《集体合同书》。在“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”部分添加了缴存相关条款,在“劳动争议处理部分增加了公积金权益受侵害的规定,以合同方式保证依法缴存,约束单位行为,减少劳动争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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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徐州:新修订的《劳动合同示范文本》和《集体合同》都对公积金缴存做出规定,明确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存,依法由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,纠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。

图片3、淄博:新修订的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中,将公积金缴存及争议处理条款正式写入,规定甲乙双方按规定缴存,因公积金产生争议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法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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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沈阳:沈阳市人社局发布通知,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,必须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,《劳动合同》和《劳动合同(劳务派遣)》中都明确了缴存及权益维护相关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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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重庆、渭南、安康等多地也陆续发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纳入劳动合同的通知,大家一定要重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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